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同意湖北省開展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的函
國知發保函字〔2022〕171號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申請建設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的函收悉。經研究,同意湖北省面向生物和新材料產業開展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待按照相關要求完成建設任務并驗收合格后,認定為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納入全國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工作機制,開展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工作。
請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開展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工作的通知》(國知發管字〔2016〕92號)要求,加快啟動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籌建工作,加強基礎條件建設,確保人員、專項經費、辦公場地、辦公設備到位,并開展針對性業務培訓;結合湖北省生物和新材料產業發展實際,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各項工作制度,規范工作流程和程序。
考慮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籌建期限可延長2個月。請在10個月內完成上述工作。
特此致函。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