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獨占市場任何一種產品,只要授予了專利權,就等于在商品市場具有了獨占權。在沒有經過專利權人的同意和許可的情況下,任何人任何企業不得生產、銷售、許諾銷售、使用、進口該專利產品。
2.專利技術可作為商品出售或轉讓專利是一種無形資材,是一種財產權,使用專利技術必須向專利權人購買,否則擅自使用專利技術屬于侵權行為。純技術一旦被授予專利之后就變成了工業產權,成為具有價值的無形資產,除秘密技術之外,不能成為工業產權。因此,技術發明只有申請專利,經過專利局的審查和授予專利之后,才能成為國際公認的無形資產
3.防止他人模仿一項專利技術申請之后,無論這項技術通過文章發表,還是學術會議或者其他的方式進行公開,都是已經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即通過上述途徑學會或者掌握這項技術,隨便使用
4. 避免被他人搶先申請注冊專利專利法規定,在專利申請日前應該在國內沒有公開制造、銷售、使用過,但事后進行有效取證十分困難,因此,存在一種情況是:他人將你們公開過的產品或者技術進行專利的申請并且獲得有效專利的可能,深知會倒追你們的侵權責任
5. 宣傳效果和標簽效果在展覽或者公開的活動上,專利就如同新產品的標志和許可證,會作為產品展示的資格和權力,否則會有被撤下展示的危機。并且。在做廣告宣傳時,在產品上印制專利標志,消費者會覺得該產品可靠,有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