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荷蘭發明專利申請提交材料包括:專利申請表和專利說明書,由標題、說明書(強制性)、權利要求書(強制性)、附圖(可選)和摘要組成.、
2.專利申請人可以委托荷蘭當地的專利代理機構。通過傳真、在線或郵寄方式提交申請。荷蘭語是官方申請語言。自 2008 年 6 月 5 日起,說明書和摘要可以用英文提交。但是,權利要求書必須使用荷蘭語(強制性).
3.申請專利后的 13 個月內,必須請求進行新穎性檢索。該檢索可由荷蘭專利局或EPO 進行.
4.在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18 個月后,荷蘭專利將被授予.
5.從第四年起,必須支付年費以維持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