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的定義及特點
在比較兩者的區別之前,我們必須先要明白兩者的含義及特點,這樣才能更容易地理解兩項專利之間的不同之處.
發明專利的定義:
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是通過發明人的構思,利用自然規律所創造出的針對各種技術問題的新的解決方案.
《專利法》所稱的發明分為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兩大類,產品發明是人們通過研究開發出來的關于各種新產品、新材料、新物質等的技術方案;方法發明是指人們為制造產品或解決某個技術課題而研究開發出來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藝流程等技術方案.
發明專利的特點:
(1)專有性:即獨占性,是指專利權人對其發明創造所享有的獨占性的制造、使用、銷售和進出口的權利.
(2)地域性:是指一個國家依照其本國專利法授予的專利權,僅在該國法律管轄的范圍內有效,對其他國家沒有任何約束力,外國對其專利不承擔保護的義務.
(3)期限性:我國現行《專利法》規定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分別為20年、10年.
(4)無形性:專利權是無形的.
實用新型專利的定義:
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主要針對的產品形狀是指產品所具有的、可以從外部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
實用新型專利的特點:
(1)實用新型專利只保護產品。該產品應當是經過工業方法制造的、占據一定空間的實體.
(2)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要求不太高,但實用性要強,實用價值大.
(3)在專利權審批上采取簡化審批程序、縮短保護期限、降低收費標準辦法加以保護.
二、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
通過上面對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特點的對比,我們可以將兩項專利的區別羅列出一下以下幾點:
1、保護對象、范圍不同
相比較于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狀的產品,而不能是一種方法,也不能是沒有固定形狀的產品,其與形狀有關,保護范圍窄.
2、專利創造性要求不同
發明專利需要具備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而實用新型專利只需要具備實用性強、實用價值大。其創造性標準水平要求比發明專利要低得多.
3、專利受保護期限不同
發明專利受法律保護的期限是自申請日起的20年,而實用新型專利受法律保護的期限則是自申請日起的10年.
4、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不同
實用新型專利只需進行形式審查,發明專利需要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因此發明專利所需授權的時間也比實用新型專利的長.